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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從浙江東陽吳英案看法輪功集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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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31 10:42:3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從浙江東陽吳英案看法輪功集資問題
備受關註的浙江東陽吳英案終於有了結果,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吳英在2006年4月成立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前,即以每萬元每日35元、40元、50元不等的高息或每季度分紅30%、60%、80%的高投資回報為誘餌,從俞亞素、唐雅琴、夏瑤琴、徐玉蘭等人處集資達1400余萬元。
吳英在已負債上千萬元的情況下,為資金鏈的延續,於2005年下半年開始,繼續以高息和高額回報為誘餌,大量非法集資,並用非法集資款先後虛假註冊了多家公司。為掩蓋其已巨額負債的事實,又隱瞞事實真相,采用給付高息或高額投資回報,用非法集資款購置房產、投資、捐款等方法,進行虛假宣傳,給社會公眾造成其有雄厚經濟實力的假象,騙取社會資金。
如被告人吳英與楊衛陵等人合夥炒期貨,但卻不要楊衛陵等人承擔風險,而是給予固定的回報。楊衛陵等人投入3300萬元,吳英在炒期貨實際虧損了近5000萬元的情況下,隱瞞其已巨額虧損的事實,宣稱有盈利,向楊衛陵等人支付了1400萬元的所謂利潤。又如購家紡贈送同等價值的家電等。
從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被告人吳英以高額利息為誘餌,以投資、借款、資金周轉等為名,先後從林衛平、楊衛陵、楊衛江等11人處非法集資人民幣77339.5萬元,用於償還本金、支付高額利息、購買房產、汽車及個人揮霍等,實際集資詐騙人民幣38426.5萬元。
被告人吳英在負債累累,無經濟實力的情況下,仍對非法集資款隨意處分和揮霍。如花2300多萬元購買的珠寶,不用於經營,而是隨意送人或用於抵押;不考慮自己的經濟實力,投標或投資開發房地產,造成1400萬元保證金、定金被沒收;用集資款捐贈達230萬元;在無實際用途的情況下,花近2000萬元購置大量汽車,其中為本人配置購價375萬元的法拉利跑車;為所謂的拉關系隨意給付他人錢財130萬元;其本人一擲千金,肆意揮霍,其供認花400萬元購買名衣、名表、化妝品,同時進行高檔娛樂消費等花費達600萬元。被告人吳英不僅隨意處分和揮霍集資款,巨額非法集資款本人竟無記錄,公司賬目也管理混亂,三個會計師事務所均無法進行審計。
看了這個集資案不由得想起近來網路上流傳的李洪誌大師緊急叫停集資令,法輪功是一個修煉團體,怎麽惹上了這樣的毛病啊,大法弟子修煉是要放下執著心,男女私情(香港的),幾大家族權利紛爭(網路上流傳的),如今的集資問題,一個修煉團體怎到如此地步。集資的錢哪�堨h了?是不是像這個大陸富姐那樣的揮霍掉了。幾多癡心的虔誠法輪功弟子的集資哪�堨h了?法輪功弟子們怎麽就這樣不讓師父省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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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31 15:32:01 | 只看該作者
法輪功曆來是沒有標準,沒有底線的。大紀元還為吳英唱讚歌呢,說吳英是民間融資,不是非法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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