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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資訊] 死巷併排 男停車阻路判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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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2-19 15:01:0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一度影響鄰居進出 母批對方違建車庫

飛機維修技師葉俊佑,去年八月趕回中和住處洗澡要去加班,貪方便把車併排停在門前巷道,
因兩度擋住鄰居邱文錫進出,直到警員獲報處理才下樓移車,
板橋地方法院認為,葉違規停車妨害他人通行已構成強制罪,故判葉拘役二十天,得易科罰金兩萬元。

貪圖方便

葉母昨代上班的兒子喊冤,她拿出兒子照片告訴記者:「他這麼老實,看起來像不講理的人嗎?」
葉母說住處樓下巷道是死巷,車位不多,兒子平常把車停在附近公園,當天因有急事且白天較無車輛進出,
才臨時併排停車回家,因邱男通知移車時兒子正在洗澡,才沒能立刻下樓移車。

洗澡未及時移車

葉母還說,邱男住隔壁巷子,卻在屋後搭違建車庫,把門口開在他們這邊的巷子,
數度與鄰居為停車問題起糾紛,葉母心疼兒子為小事留下前科,
怒批「是他(指邱男)惡質,不是我兒子惡質」,表示「會上訴」。

對於葉男被判刑,五十九歲的邱男昨說:「沒意見。」
但不願回應葉母指責,僅說:「沒這回事!沒這回事!」即關門拒訪。

三十二歲的葉俊佑去年八月十七日上午,開車從桃園機場趕回中和市住處洗澡,
因臨時找不到車位,便把車併排停在住處樓下巷道,擋住稍後準備開車外出的邱男。

邱男指稱,他透過葉男住處對講機並打手機通知葉男移車,
但等了二十分鐘葉都沒友誼車,直到打電話請警員到場處理,葉才下樓移車。

不到半小時後邱男開車回來,又被葉男座車擋道,他抬頭看見葉男正好從住處窗口往下張望,
於是做手勢要求對方移車,結果等了十分鐘沒動靜,只好再報案求助,葉男才又現身將車開走。

檢察官試圖勸和

承辦檢察官說這類糾紛常見,但鄰居絕少為此鬧上法院。
他曾試圖勸和,但邱男不接受,葉也坦承併排停車,依法只能起訴。

承審法官也認為,違規停車雖未完全壓制他人自由,
但法條規定只要妨他人通行權利就構成強制罪,葉兩度違規停車,故合併判處拘役二十天。

違規停車可能觸犯的刑責

.導致他人發生車禍:讓人受傷可依過失傷害罪處6月以下徒刑,若致人死亡更可依過失致死罪判處2年以下徒刑
.妨害救災逃生:觸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若因此致人於死,可處7年以上徒刑或無期徒刑
.妨礙他人通行權利:觸犯強制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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