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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不肯放手,傷的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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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0-7 15:03:1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交往三年之後,愛情已經到了「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地步,不願含混度日的她主動提議分手。

他不甘心分手,理由是「我不喜歡被甩的感覺!」 很多愛情走到無話可說的階段,是很難說斷就斷的。

誰也沒做錯什麼,也就沒那麼十惡不赦。 於是,兩人又繼續糾纏了好久。

每次吵架的時候,她都會很積極的協議分手,主動說: 「我們真的不合適,與其把雙方囚禁在品質不好的愛情裡,不如趁早分手,各自自由。」

隔天,他會道歉,並且要求她收回分手的提議。 「我不要妳每次一吵架就提分手!」他說。

一天夜裡,他們又因為一件觀念不同的事,在電話兩端爭執了很久,彼此都不讓步,

摔電話之際,他大罵: 「我們兩個人都很固執,乾脆真的『切』掉算了!」 這是他們交往三年多以來,第一次由他口中說出分手。

隔天,她主動對他說:「每次都是我提出分手,昨天第一次聽你提分手,竟然有心酸的感覺。」 啊!那畢竟是很複雜的心情啊!

交雜著「被釋放後的自由」與「驟然心碎的感受」聽完她的告白,他堅持不肯分手的態度,居然在一夕之間有很大的改變,願意好好分手。

他甘心分手的原因,只不過因為這次是他主動提的--他甩她,面子比較掛得住。

如獲大赦的她,跑來問我:「吳大哥,這是怎麼一回事呢?我不是不甘心,也不是故作姿態,只是我真的不懂。這幾個月來,我曾經提議分手,次數多到我都記不得了,他都不肯。

為什麼,為什麼這次他主動提出,就立刻分掉了?」 「因為,他是個愛面子的男人。」我無奈地說。

在此之前,我認識一對堪稱「金童玉女」的情侶,他們結婚後還過著「王子公主」般的生活。

看他們恩愛的樣子,實在無從察覺這段「只羨鴛鴦不羨仙」的愛情故事裡,藏著多少不為人知的辛酸。

一直到共同生活幾年之後,女方主動要求離婚,心意已決。男方點頭同意的時候,只提出一個附帶條件:「離婚可以,但不可以讓我的同事和朋友知道。」

從這個實例當中,我自己也有所領悟-- 愛情來的時候,讓人願意不顧榮辱。愛情走的時候,記得為對方留點面子。

面對情變的時候,很多無辜的人只會忿恨地向對方抗議說:「我到底做錯了什麼?」 不愛的理由有很多,不一定是因為你做錯了什麼。

什麼也沒做、做得太多、以及什麼對的都沒做……還是有可能分手。

不愛,有時候只是感覺變了,沒有理由,再多分析也無濟於事。

尤其,沒有經過歷練的戀情,既然開始的時候是架構空泛的感覺上,結束時毀在抽象的感覺不對,又何足為奇呢?偏偏愈是這樣無疾而終的分手,愈是不能教人甘心。

因為不甘心,選擇以苦苦糾纏、惡言相向、哭鬧恐嚇……等策略的人,大有人在。

有一位男性友人的經驗十分特殊,當他誠懇向女方告白說:「對妳已沒有感覺。」時,女方竟開口說:「要分手可以,先付三十萬給我!」其實,她並不想要貪圖他的錢,只是不甘心。

很多瀕臨破裂的感情,其實是靠單方面「你讓我很難過,我也不會讓你好過!」的關係在維繫。

問題是,這種勉強的愛情,貌合神離,又能撐多久? 愛情,是一支舞曲。一定要兩個人心甘情願,踩著相同的步伐,依照相同的節奏,才能跳出曼妙的舞步。

當對方已經不想跳了,你硬要抓著他的手、拖著他的身體,荒腔走板地舞下去,這場舞跳得已經夠難看的了。

難道非得跌個四腳朝天、弄到你死我活,才願意曲終人散。


不肯放手,傷得更久 轉載-吳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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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到就會像吃口香糖一樣,不甜了就吐掉了,唉…

最怕是遇到打死不分手,還要搞到害死家人跟自已的,那才是慘啊!

擇偶真的是粉重要啊,但人們都會隱藏自已,要發現還得多花些心思,

呵呵呵這樣會不會心機太重,心機重小心得心機梗,嘻嘻冷爆
2#
發表於 2007-11-13 18:55:31 | 只看該作者
為了保持自尊?還是為了不甘而不甘?這叫做要不得的佔據。在被愛,與愛人之前可以做選擇,那麼,放棄與被放棄之間,就比較難逃脫嗎?就是因為有人自私,所以才會有如今難堪的局面。
心有不甘,因為覺得自己付出而得不到最好的結果。也是有為了自尊而維持到最後。
可是,一定要弄到不歡而散嗎?
價值觀被扭曲了......不一定指愛情,就連友情也是,我的生活週遭,有想要佔據自己的人。可是我覺得,我不屬於她,可是她好像不懂。如果可以不熟識,至今也不會如此猜忌她吧。
她比我單純,可是她的無知,有時令我討厭她,甚至於冷漠回應。
我會覺得自己有時的不應該,可是又覺得,憑什麼我要配合她呢?我渴望的是無價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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