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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僱外勞遛狗 藝人「公開」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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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07-10-25 10:52:5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更新日期:2007/10/25 04:39 記者: 高有智卅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王榮璋等人廿四日在立法院檢舉,指出有許多藝人頻頻在電視綜藝節目中大談聘僱外勞經驗,甚至大言不慚地說派外勞去公園遛狗,此舉已嚴重違反相關規定;勞委會主委盧天麟當場震怒,隨即指示相關單位要加強查察。


 立委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頻頻砲轟藝人上節目談聘僱外勞,內容涉及違法使用外勞,錯誤示範,包括利菁主持的「麻辣天后宮」,以及謝震武和吳淡如主持的「今晚誰當家」等節目,要求勞委會調節目帶查處。


 上節目爆料 拍戲外勞跟班


 王榮璋批評說,藝人傅娟、李亞萍等人在節目上談聘僱外勞,引發爭議,有藝人公開說找外勞去遛狗,甚至兩名外勞蹓狗時吵架,就是為了爭論誰家的狗咬了誰家的狗。還有一位女藝人竟然還說聘僱外勞需要三條件,包括皮膚要白、要漂亮,還要聰明,這樣才能帶出場。


 王榮璋氣憤指出,更離譜的是,還有藝人在節目中大談家中聘僱的外勞會勾引他的家人,還有人會找外勞跟著去拍戲,趕通告,「難道藝人或收入待遇好的家庭就可以這樣使用外勞?」、「勞委會有看到(這些節目)嗎?」


 調帶查辦 勞委會主委震驚


 盧天麟聽了這些離奇怪象,隨即指示向電視公司調錄影帶查辦,他臉色不悅地說:「我看到節目,我非常不高興,也非常震驚。」


 盧天麟強調,他已注意到相關綜藝節目邀請藝人上節目談聘僱外勞,包括徐乃麟、王偉忠等人家中都有聘僱外勞,如果是非法使用,勞委會責無旁貸,這要由各縣市外勞查察員去查。


 不過,他坦承,過去曾經有類似非法聘僱狀況,外勞查察員到家查訪時卻查不到的情形。立委黃淑英則要求勞委會不能以此當藉口拖延,黃淑英上台質詢強調,外勞查察員就算查不到,只要站崗三天,僱主就會「凍未條(受不了)」。


 違規使用外勞 最高罰15萬


 勞委會職訓局外勞作業組組長蔡孟良表示,依照就業服務法,如果沒有資格卻申請僱用外勞,等於申請不實,將處以三十萬元到一百五十萬元罰金;有資格僱用卻使用別人的外勞或非法外勞,則將處以十五萬元到七十五萬元罰金。


 他也說,就算有資格聘用卻違規使用外勞,例如叫外勞看店,則處以三萬元到十五萬元罰金,並限期改善,未改善則將撤銷其外勞僱用許可,勞委會將加強查察。




***********************
原來外勞...不能叫他去蹓狗看店喔...

還有指定用途ˊˋ
2#
發表於 2007-10-25 19:59:54 | 只看該作者
請外勞還不能叫他打掃家裡

那這叫什麼請外勞= =

乾脆別請算了只因為這樣就要罰錢

好像沒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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