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使我想得很多,其實我們經常會誤解人,因爲人的情況是多種多樣的,並不和妳壹樣,人的思想心理也常常是複雜的,並不寫在臉上,我們如果根據壹時的觀察,以壹己之見隨便地判斷人,那就非出錯不可。所以如果看到別人有什麽不合乎常理,甚至不可理喻表現,應該多替別人想幾個可以原諒的理由,就像自己做錯了什麽總會給自己找出許多理由來壹樣,實在對別人不可理解也沒有關系,就想他們這樣壹定有他們的理由,因爲我們所能了解的實在太少。神創造我們並沒有給我們責任或權力去論斷人,相反,神說:
Rom 14:4 妳是誰、竟論斷別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爲主能使他站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