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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道教十戒.(轉載) [打印本頁]

作者: 阿�堣s    時間: 2009-10-17 11:27
標題: 道教十戒.(轉載)
玉清經·本起品》雲:道言:昔元始天尊與諸賢聖億億萬衆,處處週旋,最後下觀棄賢世界,有一國王,名曰德正直,利根辯慧,爲衆生故,而爲導首。遍告國内臣民男女,言:今得太平,天下無事,火災消滅,兵刃不起,百谷成熟,皆由道恩,非自然也。何以報道罔極之恩?唯當傾心盡意,恭敬供養,造立宮觀,香花燈燭,晨夕禮誦,齋戒悔過,以求福祐。于是天尊命巨靈仙人而告王曰:子爲一國之主,天下所推,凡間之貴不先于此,但以正法治化,不枉人民,亦足功感上天,何煩秘要?秘要之道,卒難可聞。然秘要之階,不過慈善。慈善之法,不違科戒。戒有多種,人亦多品。上品之人,身先無犯,亦無所持。中品之人,心有上下,觀境即變,以戒自制,不令放逸。如此之人,或受十戒、五戒,以自防護。下品之人,惡心萬般,難可禁制。下品之中,複有二品。上品者,身欲奉戒,或受一百九十九戒,或受觀身三百大戒,或受千二百威儀之戒,以自防保,令無越逸。下品者,身同禽獸,雖有人形而無人心,縱受其戒,終無所益。今且受第二中戒十種科禁入道初門。諸人聞說,歡喜抃蹈,悉皆俯伏,而奉戒言,天尊告曰:

第一第一戒者,不得違戾父母師長,反逆不孝。

第二第二戒者,不得殺生屠害,割截物命。

第三第三戒者,不得叛逆君主,謀害家國。

第四第四戒者,不得淫亂骨肉姑姨姊妹及佗婦女。

第五第五戒者,不得毀謗道法,輕洩經文。

第六第六戒者,不得汙漫靜壇,單衣裸露。

第七第七戒者,不得欺淩孤貧,奪人财物。

第八第八戒者,不得裸露三光,厭棄老病。

第九第九戒者,不得耽酒任性,兩舌惡口。

第十第十戒者,不得兇豪自任,自作威利。

右此右此十戒,當終身奉持。

◎大◎大戒上品并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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